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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单位签“军令状”防尘

时间:2013-09-08 20:20:25    来源:菏泽法治网     责任编辑:佚名

导读 公路建设单位签“军令状”防尘城区内拌合站要迁到偏远地区;工地需配洒水车 菏泽法制网(特约记者 秋松) 9月7日,全市公路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在鄄城...

 

公路建设单位签“军令状”防尘
城区内拌合站要迁到偏远地区;工地需配洒水车
 
   菏泽法制网(特约记者 秋松) 97,全市公路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在鄄城县举行,市公路局与县区公路局及相关单位现场签订了公路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
    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向全市公路建设单位传达了《菏泽市公路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公路部门将负责做好全市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的扬尘防治工作,采取原材料覆盖、场地硬化、建设除尘设施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扬尘、粉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全市现有9个拌合站,位于城区内的近期要一律迁到偏远地区,同时要使用篷布或其他覆盖设备进行全面覆盖,避免扬尘污染。另外,要加快拌合站“油改气”工作,减轻沥青烟气及燃烧油废气对大气的污染;推行沥青混凝土、水稳、水泥实行集中拌合,并配备水雾、袋式除尘和排放设施;拌合站外围要增加绿化,以起到吸尘效果;拌合站要加盖冲洗池,每一辆运输车辆离开时要清洗轮胎;拌合站内要配备洒水车,每天固定洒水。
    在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路基填料及施工便道的扬尘防治,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对工地内的砂石等物料须采取全覆盖措施,卸货时严禁抛洒;工地上要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在工地及辖区内道路进行洒水并定期清扫,持续保持无扬尘状态。公路养护施工中,养护单位要做到“快进快出、当天完成”,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加强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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