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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大关

时间:2014-01-05 11:14:30    来源:菏泽法治网     责任编辑:佚名

导读 2013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大关 菏泽法制网(记者 乃全)1月2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2013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大关,比上年增涨98.3%,...

 

2013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大关
 菏泽法制网(记者 乃全)1月2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2013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首次突破4000万元大关,比上年增涨98.3%,达到4652.26万元,为开征水资源费以来的历史最高。其中,市直征收水资源费1509.52万元,占全市的32.4%;曹县、巨野县、单县、鄄城等4个县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水资源费征收任务。
 据了解,市政府对水资源管理高度重视,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度水资源费征收任务的通知》和《关于2012年度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的通报》两个明传电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下达2013年度水资源费征收任务为5616.00万元。通报2012年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要求各县区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缴政策,强化各类用水户征收管理,切实做到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应收尽收。与此同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扎实推进。我市自2010年成为山东省首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以来,多措并举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夯实基础,持续宣传报道,社会公众和取水单位对水资源管理的认知认可度逐步提高,取水单位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水利系统把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作为落实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用水秩序、促进节约用水的有力抓手。2013年8月,组织开展全市取水许可稽查工作,对全市取水许可用户的取水许可文件、计量设施安装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加大菏泽市区自备井管理力度,通过落实水资源费征收责任、强化新增取水户征收、加大偷逃水资源费案件查处等措施,保持水资源费征收额逐年增长势头,也创历年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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