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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我的警察故事”有奖征文评选流程

时间:2013-12-04 10:04:54    来源:菏泽法治网     责任编辑:佚名

导读 “感动我的警察故事”有奖征文评选流程 鄄城县宣传部、鄄城县公安局、鄄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感动我的警察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已于2013年11月20日截稿...

 

“感动我的警察故事”有奖征文评选流程
 
鄄城县宣传部、鄄城县公安局、鄄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感动我的警察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已于2013年11月20日截稿,根据活动安排,现进入征文评选阶段,具体评选规则如下:
  一、评选步骤
  本次征文评选分为分初审、复审两个环节,结果将于12月中下旬在《鄄城报》、《菏泽法制网》、《鄄城民生警务平台》、《鄄城信息港》等媒体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组别分为教师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比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共100名。
  三、评审细则
1、初审细则
负责本次征文初选环节的评审小组由鄄城县宣传部、鄄城县公安局、鄄城县教育局、牡丹晚报、鄄城报、菏泽法制网抽调人员组成,初选小组设责审两名,负责初审的质量把关。初选的目的在于淘汰不合格稿件,依次依照文章是否切题、中心是否明确、内容是否空洞或不健康、感情是否真实、结构和逻辑是否混乱以及语言是否通顺等客观要求对稿件进行筛选,最终形成“淘汰”、“合格”和“优秀”三个等级的作品群。评选过程中采用纸质化审稿,并采取“匿名法”,即稿件上除文章标题、正文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学校及作者信息。对于稿件的等级定性,采取“五人以上审过制”,即每篇稿件必须经过五位以上评审员评审,并由所有评审该文章的评审员一致为文章作评级认定。
2、复审细则 
在初审完毕后,评审小组根据初审情况进行复审环节,将初审后剩余的稿件交给评审老师进行审核、打分,最终确定奖项获得者。由于要保证公平、公正,整个评选环节对各方评委实施保密措施,在征文评选结束前不泄露任何个人信息。
  四、关于文章抄袭处理问题
  本次征文要求作品的原创性,即所上交的作品必须是在作者本人所写并且没有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体发表过的文章,但凡发现有明显的抄袭成分者,定性为抄袭作品,一旦发现,则取消评选资格。
  
 
 
 
 
鄄城县委宣传部     鄄城县公安局     鄄城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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